学院进行植物培养的实验室,位于综合实验楼,配备预处理间1间(215)以及培养间4间(217、218、222、224)。预处理间配备天平、冰箱、超净台、液氮罐等仪器设备,培养间配备培养架(含广谱光源)。
根据学校公房“有偿使用、合理收费”的原则,综合实验楼两院共建实验室实行有偿使用制度,使用人应承担植物培养间公房使用费以及水电等相关费用。
实验室使用依据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使用人除承担相关使用费用外,还应履行实验室日常管理、实验室安全、消防安全等管理职责。
危险品管理员:王磊老师,2880261,金泉楼B118
环境与生态学院关于综合实验楼两院共建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