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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、处理须知

2025-06-19 16:00 系统管理员

危险废弃物回收对象:实验室产生的废液、空瓶、碎玻璃、废弃试剂等。

危险废弃物回收要求:科研服务中心统一提供废液桶、编织袋、危险废弃物标签。按要求分类、收集、存储后,在指定时间转运至学院危险废弃物暂存间,由学校统一组织回收,不得随意丢弃、排放,不得当作生活垃圾处理。

危废处置前,请先在学校危废处置系统进行申请(https://syswf.xmu.edu.cn/),按照系统的要求认真填写危废的基本信息后再运送下来。

危险废弃物回收时间:每周四下午。

危险废弃物暂存间:金泉楼B119。

危险废弃物联系人:王磊、肖征,金泉楼B118。

危险废弃物的收集、处理详细要求见附件:《环境与生态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、处理须知》。

环境与生态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、处理须知.pdf

厦门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暂行办法.pdf厦门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实施细则.pdf国家危险废物名录(2021年版).pdf

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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